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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下 电网体制“适配性”改革迫在眉睫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1-11-24 09:21:30 阅读次数:0

   核心阅读:碳中和目标下电网承压,恰恰说明当前电网建设不能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亟需主动求变改革体制,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电网管理必须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支撑新能源快速发展和高水平消纳,必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还需建立科学合理的电网监管体系。”在近日召开的“电力行业今冬明春保供工作座谈会暨中电联2021年理事长会议”上,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就“基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电网管理体制研究”(以下简称“研究”)提出此建议。
   电网体制改革,是电改绕不开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电网体制改革”。
   业内人士指出,碳中和目标下电网承压,恰恰说明当前电网建设不能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亟需主动求变改革体制,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搭台子而非指挥,交易中心需独立”
 
   研究指出,电网管理必须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其中特别提到“交易独立运作的改革框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就已提出“推进交易中心相对独立,规范运行”。在后续政府文件中,对交易中心的要求则由“相对独立”变为“独立”。
   截至目前,全国共成立了北京、广州两大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以及33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信息显示,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股比从100%、70%已降至50%以下。
   新型电力系统需要什么样的交易中心?“随着大规模新能源电力接入电网,电力系统结构形态、运行控制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革,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大熔炉’平台应客观公正、效率为先,不应体现任何一方企业的意志。”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说。
   “交易中心的基本职能、机构、编制、财务等应是完整而独立的,政府明确其行业公共机构的属性,并拥有干部人事管理权,将电网企业现有的交易机构直接整体独立出来。股比降低并不能稀释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话语权,调度独有的数据掌握了交易核心,即使电网企业股比降至10%,未必会有根本改善。”展曙光表示。
   卓尔德环境研究(北京)中心主任兼首席经济师张树伟告诉记者,在国内,调度是整个系统的指挥官,而不是一个平等的市场参与者。“它没有动力尽量去优化运行、减少备用以节省成本,进而衍生出很多‘糊涂账’,拖累了效率。”
 
   “钱要花在刀刃上,投资规划需经济”
 
   “电网工程投资和治理”是电网体制的核心内容之一,将直接影响用户电价、企业生产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确保其合理性,意义重大。研究也指出,电网管理必须支撑新能源快速发展和高水平消纳,要做好新能源建设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统筹规划。
   “‘9号文’下发六年多来,电力市场为发、用两侧提供的价格信号非常明确,在哪个区域投资、什么时候发电效率最高,都有价格信号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但在电网消纳领域的统筹规划这方面,仍然处于‘灯下黑’状态。”广东某专家告诉记者。
   我国现行电网投资与管理采用何种模式?“首先政府对电网规划进行监管,然后电网企业按照规划组织电网投资,政府对具体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审批,政府再根据电网投资及相关成本等核定输配电价,最后电网企业通过输配电价回收投资。实践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困扰下,电网规划、投资和价格监管模式存在诸多矛盾,难以在电网合理投资和政府有效监管之间找到有效的平衡点。”某业内人士直言。
   这种投资管理模式如何影响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跨省跨区交易计划色彩浓重,配网建设较为薄弱。当前电网投资的重心应从主干网向配网侧转移,以适应能源消费革命和新能源发展的需要。”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广东某专家补充道:“以跨省跨区交易为例,当前解决新能源波动、间歇的主要手段是送、受两端发电侧配储,投资这么大不见得能和需求匹配。其实市场化的信号早已明确,发电侧配储只是临时方案。选择电网企业增加投资还是临时方案过渡,哪个更划算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性测算。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需投入成本,正因如此才要‘钱花刀刃上’,避免无效投资和过度浪费。”
 
   “刚实现从无到有,输配电价需完善”
 
   输配电价,即过网费,也是电网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输配改革是“9号文”中“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关键内容之一,是实现电网企业角色转变,即由统购统销计划主体变为电力交易“快递公司”和“高速公路”的核心手段。
   研究指出,电网管理必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中,要继续完善透明、独立、公允的输配电价体系。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出台了第二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印发《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以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
   透明、独立、公允的输配电价如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输配电价没理顺,电网更愿意做大投资换取固定收益,而不是基于投资效率。输电线路的投资收益与对应的新增输电量成正比,而配网的投资改造电量增加非常有限。”业内人士指出,“但配电网恰恰是消纳新能源最经济的区域,也是源网荷储落地用户侧的最佳载体,如果测算电量投资比,投资效率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当前的输配电价改革只是解决了有无的问题,现有输配电价体系中,竞争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的账本仍处‘一锅烩’的混乱局面,距离真正的透明、独立、公允还要经过几轮的监管和核定。输配电价改革既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成本信息的准确有效披露,又要实现输配电价的切实落地。目前有关电网企业的监管参数建设相对薄弱,亟需加强。”上述广东专家表示。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赵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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