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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 我国电力工业进入提质增效关键期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5-04-29 09:47:28 阅读次数:0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强的电力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逐渐步入新常态,电力消费增速相应呈现“换挡”态势。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电力工业发展的普遍规律,考虑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的现实需要,可以判断,今后五年我国电力工业将进入提质增效、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动力依然强劲,投资前景广阔。
电力增速平稳换挡 用电结构持续优化
回顾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在与我国“十三五”类似的发展阶段中,各国电力增速和电力弹性系数总体保持较高水平。我国是“后发”工业化国家,应在总结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做好谋划。
当前,我国单位GDP电耗为0.63千瓦时/美元,远高于发达国家,是美国的2.4倍、日本的3.5倍、韩国的1.4倍,具备较大下降潜力。 “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一系列经济转型升级战略举措的实施,将给单位GDP电耗的下行带来新空间。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增长且发展不平衡的大国,转型升级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也要求电力增速不能“换挡”过猛。
综合测算表明:“十三五”期间,电力增速将较“十五”、“十一五”期间两位数的增长有所下降,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以低于1的弹性系数和适中的电力增长速度支撑我国经济较快增长。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将保持在5.5%~6.5%,达到7.6~8万亿千瓦时,电力弹性系数将介于0.8~1之间,人均用电量将达到5500~5700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占比将由74%下降至70%左右,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占比将由24%提高至28%左右。
2020年之后,我们将站在全面小康的新起点上向实现“中等发达”的长期目标稳步迈进。预计到203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将有望达到10~11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约为7000~8000千瓦时,用电增速进一步下降,第二产业用电占比继续下降,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占比继续提升。
清洁能源潜力巨大 发电成本稳中有升
按照“能源革命”的总体要求,加快电力结构优化调整,实施非化石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形成水电、可再生能源、核电、煤电、气电等各类电源协调发展、多轮驱动的电力生产和供应体系,既要注重整体的结构调整,又要充分挖掘每个品种的优化潜力。
据测算,我国发电装机总需求将于2020年达到20亿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28亿千瓦左右。未来电源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开发潜力、开发成本、市场消纳、技术进步、环境影响等因素。
从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来看,各类电源都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尤其是非化石能源。按照我国未来的可用电煤量来估算,煤电总装机能够达到15亿千瓦以上。通过积极进口补充,天然气用于发电的资源量可支撑气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技术可开发量约6.6亿千瓦,待开发程度高达60%。风电、太阳能理论支撑装机总量均可达到10亿千瓦以上。借助国内开发、海外开发、国际贸易等多种渠道,核电的开发亦有较充足资源保障。
随着非化石能源的快速发展,“十三五”电源发展的清洁化、低碳化水平将明显提高,但总体发电成本和电价水平将呈现上升趋势。具体说来,清洁高效煤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碳税等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将使煤电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稳中有升;天然气价格的上升,将有可能超越气电国产化带来的造价下降;远离负荷中心的水电后续开发,将面临生态保护、库区移民、国际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工程造价、发电成本和送出成本的显著提高;核电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将使核电工程造价保持上升趋势;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装备成熟,能够降低造价,但风电、太阳能的随机性和波动性,需要通过加强系统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健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等成本上升型手段,从而促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未来,要按照“优先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按需发展化石能源发电”的总体原则,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化发展气电,清洁高效发展煤电。初步测算,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达到4:6。其中,水电(含抽水蓄能)装机将达到3.9亿千瓦,新增9000万千瓦;核电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新增3800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3亿千瓦,新增1.8亿千瓦;煤电、气电装机将达到12.2亿千瓦,新增3.3亿千瓦。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进一步调整到4.5:5.5。
电源布局结合实际 区域通道规模增长
我国的电源格局来自能源资源禀赋及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总体来说,东北将基本保持自平衡,华北主送华东,西北主送华中,西藏主送华中和南方。
从布局来看,随着水电开发程度的不断提高,水电开发的“主战场”将进一步西移,“十三五”新增水电将主要集中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流域,2020年西南水电基地开发规模将达到1.8亿千瓦左右,约占当年全国水电装机的51%。
核电开发必须坚持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运行,“十三五”主要布局在山东、江苏、浙江、辽宁、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沿海地区,使“东部沿海核电带”初成规模,远期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努力实现向内陆地区稳妥推进。
可再生能源发电要坚持开发、输送、市场同步规划,“十三五”将由集中开发为主向集中、分散开发并举转变。其中,风电的集中开发主要布局在三北地区和东部沿海,重点依托酒泉、哈密、蒙西、蒙东、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等9个基地开发建设;太阳能发电的集中开发主要布局在新疆、青海等西北地区;其他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主要以分散开发为主。
煤电开发要坚持高效、清洁,大力推进高参数、大容量清洁发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十三五”重点依托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煤电基地,建设规模约1亿千瓦左右。同时,为满足中东部地区负荷发展需要,将依托蒙华铁路煤运通道等在中部地区建设一批煤电机组,在满足等煤量(减煤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于东部地区发展一定规模的超低排放煤电机组。
从电力流向来看,为满足北方煤电、西南水电的电力送出和京津冀鲁、江浙沪、广东以及华中东四省等地区受电需要,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输电通道、酒泉~湖南、准东~皖南、东北外送、四川~华中东四省等输电通道,“西电东送”北、中、南三个通道的输电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由目前的1.3亿千瓦提高至2亿千瓦左右。其中,北通道将延续山西、内蒙古送电京津冀鲁为主的格局,中通道形成三峡、西南水电与山西、蒙西、新疆火电并举送华东、华中的格局,南通道延续西南水电、火电送广东、广西的格局。
内外市场商机无限 历史伟业可靠支撑
“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将由规模扩张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更加优化、科技含量显著加强,电力建设和投资空间依然巨大。
尽管“十三五”期间电力增速由高速转为中速,但由于我国电源装机基数巨大,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保持在约1.1亿千瓦的历史新高。据估算,2015~2020年电源项目投资需求约3.2万亿元。其中,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约40%,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约60%。
与此同时,我国与全球新兴经济体的互动和共同发展,也将创造出巨大的电力建设和投资市场空间。如果让全球32个人均装机低于中国的新兴经济体达到中国水平,将有约16.5亿千瓦的装机建设空间,按照平均单位造价8000元/千瓦测算,投资需求约13万亿元。其中,需求最大的印度装机建设空间将达7.5亿千瓦,投资需求约6万亿元。
电力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装备、技术和人才投入,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在电力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借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平台,有效解决电力项目投融资难题。
总之,电力工业的发展,应适度超前于国民经济,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目标如期完成,电力建设有必要超前谋划、合理安排,把握好节奏。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的拉开,我国电力工业已进入新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把握发展大势,做好科学规划,抓住投资机遇,搞好电力建设,齐心协力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汪建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吴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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