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3-08-20 14:29:46 阅读次数:0 次
各县(市)区经信局: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资【2013】4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给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有关要求:
1、推荐条件:按照浙经信企资【2013】456号文件条件。
2、推荐范围:纳入我市高成长培育企业;我市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入库培育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
3、名额分配: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资【2013】4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给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有关要求:
1、推荐条件:按照浙经信企资【2013】456号文件条件。
2、推荐范围:纳入我市高成长培育企业;我市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入库培育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
3、名额分配:
县(市)区 | 推荐企业数 | 县(市)区 | 推荐企业数 |
余姚 | 18 | 镇海 | 10 |
慈溪 | 18 | 北仑 | 12 |
奉化 | 12 | 江北 | 14 |
宁海 | 14 | 杭州湾 | 8 |
象山 | 12 | 高新区 | 8 |
鄞州 | 24 | 合计 | 150 |
二、上报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
2、县(市)区经信局于8月25日前将企业申请表和《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电子文挡发送到wuyz@nbec.gov.cn。
3、请有关县(市)区经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1、申报企业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
2、县(市)区经信局于8月25日前将企业申请表和《2013年度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电子文挡发送到wuyz@nbec.gov.cn。
3、请有关县(市)区经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吴雅珍 联系电话:87186434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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