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2-01-18 15:21:02 阅读次数:0 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切实做到守合同重信用。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2〕2号)精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越级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必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020年9月4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2 年度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且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其中农业类和建筑业类企业不少于100份,制造业类企业不少于250份,服务业类和商品流通类企业不少于150份,其他综合类企业不少于100份;小微企业合同份数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少于同类别企业的60%。
(二)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020年8月1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2 年度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且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其中农业类和建筑业类企业不少于200份,制造业类企业不少于500份,服务业类和商品流通类企业不少于300份,其他综合类企业不少于200份;小微企业合同份数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少于同类别企业的50%。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咨询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二)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核实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对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和实地核实、征信查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局审核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推荐的申报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复审、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等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查询,并实地抽查。
(四)市局、省局公示
1.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公示。
咨询电话:89189774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宁波电工电气门户转载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 [新闻]信息】
其他新闻
- 2024-12-06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 成员单位年度表彰评选的通知
- 2024-12-06关于召开三届四次会员大会暨2025(第三届)长三角电工电气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对接会的预通知
- 2024-12-06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12-06关于组织赴上海参观第三十一届中国国际电力设备及技术展览会暨上海国际储能技术 应用展览会的通知
- 2024-10-08关于组织参加宁波市紧缺工种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最新发布
- 2024-12-06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电工...
- 2024-12-06 关于召开三届四次会员大会暨2...
- 2024-12-06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
- 2024-12-06 关于组织赴上海参观第三十一...
- 2024-10-08 关于组织参加宁波市紧缺工种...
- 2024-09-19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
最新留言
- 2024-12-06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电工...
- 2024-12-06 关于召开三届四次会员大会暨2...
- 2024-12-06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
- 2024-12-06 关于组织赴上海参观第三十一...
- 2024-10-08 关于组织参加宁波市紧缺工种...
- 2024-09-19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