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9-01-14 14:10:42 阅读次数:0 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帮助企业拓市场稳增长,市经信局将编制《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或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宁波市优秀节能新产品;
4.高新技术产品;
5.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6.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7.列入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8.由所在地经信局(经发局)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的行业内技术领先、具有引导作用的创新产品(须由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纸质及电子档资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经信(经发)局审核(盖章);
2.各区(县、市)经信(经发)局初审并汇总(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需附企业《申报表》原件);
3.市经信局对各地上报推荐产品,征求行业部门、协会意见后进行择优甄选,并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正式发文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并推荐有关部门、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建档备查。审核汇总后(并附企业《申报表》原件)于2019年1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合作处,以便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各申报企业的材料真实性,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由申报企业负责。
3.各地经信部门具体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
附件:1.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
2.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汇总表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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