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三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8-06-29 09:42:41 阅读次数:0 次
各理事及以上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见附件1);
二、会议要求
(一)请各位理事单位填写《会议表决票》(见附件2),于7月2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二)会议决议将在网上公布。
(三)请各理事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并按时反馈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同意。
三、联系方式
李家康:87809735 13056930696
胡湾湾: 87305397 15372618083
传真:87809653 邮箱:nbeaia@126.com
地址:海曙区丽园北路银润豪景商务广场46号1305室
附件:1、《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2、《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表决票》
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为切实加强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协会实际情况,协会拟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二、党工组工作原则和基本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协会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协会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日常工作由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组长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议次数,积极参与协会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协会理事长及法人代表按照协会章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4、重视和支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党建工作,激励协会工作人员为协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协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三、组织机构和成员
1、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全称为“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简称为“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工组”;
2、党工组在理事会换届时,须同时改选协会党工组,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
3、党工组组成人员为中共党员,一般为3至7名,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联络员一名。
四、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工组成员候选人名单
组长 | 王辉 | 协会职务 | 常务副会长 |
副组长 | 李家康 | 协会职务 | 副会长兼秘书长 |
成员 | 沈忠威 | 协会职务 | 常务副会长 |
祝贤定 | 协会职务 | 常务副会长 | |
刘坚钢 | 协会职务 | 常务副会长 | |
张良 | 协会职务 | 监事长 | |
联络员 | 李家康 | 协会职务 | 副会长兼秘书长 |
附件2
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表决票
序号 | 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
传真:87809653 邮箱:nbeaia@126.com 手机号:13056930696
附件: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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