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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压电工上岗证”培训的通知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8-02-05 15:51:00 阅读次数:0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为继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取得安监特种高压电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并提高我市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高压电工上岗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等工作人员。电工操作证分为高压和低压,作业电压一千伏以上用高压,作业电压一千伏以下用低压。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原则上为期8天,开课日期分别是3月17日、3月18日、3月24日、3月25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7日、4月8日。
    三、培训地点
    宁波工程学院培训楼(翠柏校区)
(企业培训人数达到20人以上,可单独开班,由协会安排教师上门开课,并根据企业生产时间,当面沟通培训日期)
    四、课程内容
    理论部分:电工基础知识、电力系统基本知识、电力变压器、高压电器及成套配电装置、高压电力线路、电力系统过电压、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与二次回路、电气安全技术。
    实操部分:电工常用工具及电工仪表、电力变压器、高压电器及成套配电装置、高压电力线路、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电气安全技术。
    五、报名须知
    1、费用:根据物价局核准公布,本次培训收取12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鉴定费、证书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2、提交资料:培训人员需提交《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特种工证明表》。
请将报名资料于3月12日前提交至协会秘书处,报名以递交相关资料为准。
    六、联系方式
李立群  87809237   15306663746
胡湾湾  87305397   15372618083
传真:87809653  87809237  邮箱:nbeaia@126.com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银润豪景商务46号1305室
 
附件:1、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2、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3、特种工证明表
 
 

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
2018年2月5日
 2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docx
 3 特种工证明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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