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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第53辑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3-03-27 09:44:11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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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对无线电动工具镉电池豁免期限意见分歧

2013年1月23日,据报道,关于无线电动工具镍镉电池的豁免期何时结束,欧洲议会议员意见分歧。结束豁免的建议时限介乎本年底至2018年底。
欧盟的《电池指令》(第2006/66/EC号指令)禁止含汞及镉的电池及蓄电池投放到欧盟市场。自2008年9月起,大部分便携电池已放弃使用镉。不过,由于缺乏代替品,所以用于无线电动工具的蓄电池获得豁免,可以含有镉。
《电池指令》要求欧盟委员会定期检讨这项豁免,以便根据最新的技术及科学证据修订指令。镉被视为高危物质,归类为致癌、诱变及危害生殖能力的物质。当局最近进行的检讨发现,市场已能提供很多符合成本效益的代替品。
欧盟委员会建议修订法例,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镉的豁免措施。根据该议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否则禁止在欧盟分销及销售,这项限制与《电池指令》设定的基本限制一致。不过,《电池指令》列出的其他镉含量限制豁免措施将继续适用,例如在紧急和警报系统(包括紧急照明)以及医疗设备中使用的电池可获豁免。
不过,欧洲议会对豁免期的结束时间仍然意见分歧。来自保加利亚的欧洲议会议员帕纳约杜夫为欧洲议会的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会撰写一份报告,提出把豁免期延长至2017年,让主要设于东欧的生产商有更多时间适应。
欧洲议会社会党及绿党议员则持不同意见,他们分别要求把豁免期提早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月30日结束,因为他们认为多年来市场已提供很多供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使用的镉代替品,毋须给予业界适应期。
其他政党的欧洲议会议员亦提出修订,建议把豁免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会原定于2013年1月下旬讨论该报告及有关修订案,但已推迟到3月20至21日的会议上再进行讨论。

                                                                                                                  (来
源:香港贸发网)
台湾地区修订并实施笔记本电脑的强制检验范围
2013年2月19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230000850号公告,修订“携带式自动资料处理机,其重量不超过10公斤并至少包含有一中央处理单元、一键盘及一显示器者”的检验范围,并自即日生效。但具有透过行动通信业者门号进行通话功能的无线电信终端设备者除外,其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办理相关审验事宜。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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