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第132辑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6-06-02 09:16:17 阅读次数:0 次
美国能源部发布关于“荧光灯镇流器测试程序说明”最终法规
2016年3月24日,美国能源部(DOE)最新发布了荧光灯镇流器测试程序说明的最终法案,法案在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生效,对于法案涉及到产品测试的变化在公布之日起60日后开始启动。
新法规修订的背景:
2015年11月4日,DOE初始发布了对于荧光灯镇流器测试说明草案法规通告,通过一段时间的讨论,DOE在2016年3月24日发布了最终的法案说明。
法规未来发展的趋势:
DOE正在考虑把IEC 60081 双端荧光灯的性能规范等国际IEC标准吸收融合到10 CFR part 430 法规中。
新法规主要变化如下:
1.在10 CFR 429.26中,增加了修改了测试程序参量的要求,用BallastLuminous efficiency(BLE)测试参数代替Ballastefficacy factor(BEF) 测试参数。
2.在10 CFR 429.26中,增加了Ballast Luminousefficiency(BLE)的修约说明,对于BallastLuminous efficiency(BLE)要求修约到最接近的千分位值。
3.在10 CFR 429.26中,增加了Power Factor值的修约说明, PF一定要求修约到最接近的百分位值。
4.在 10CFR PART 430 Appendix Q of subpart B中,改变了用于测试的配对灯的要求。要求必须选择镇流器最大承载的功率的荧光灯。如果可以同时兼容T8和T12直径的灯,必须选择T8灯来测试。选用的荧光灯必须满足ANSI C82.13和ANSI C78.81规范性能要求,尺寸满足IEC 60081的要求。
详情参见:
(来源:BACL)
德国建议设定电器和电子设备“更新换代”的期限
德国环境署(UBA)在2016年二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电器和电子设备使用寿命的逐渐缩短正在给环境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该报告建议对这些产品设置最低使用寿命期,或者耐用性,以减轻他们对于环境和气候的影响。
该报告主要有三重目的:调查使用时间和产品的生命周期模式,收集电器和电子设备的寿命对环境影响的信息,此外还要制定一个针对设备淘汰的策略。研究中的产品组包括以下:大型家用电器(如:冰箱、洗衣机),小型家用电器(如:手搅拌机、水壶),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如:台式电脑、打印机、智能手机),和消费电子产品(电视机)。
消费者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购买新的家用电器、新电脑或手机。有时是因为一个产品坏了,维修不方便或者维修费用太高。更经常的是,消费者在一个特定的产品类别中,受到技术创新的驱使,需要拥有某一特定产品的最好或最新版本。本报告中经调查研究显示该种情况的人群占据了75%。
电器和电子设备的替代趋势
对产品使用时间的调查显示了一种趋势。大量的家用电器被认为将会在五年内被取代。其他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4年到2013年间,家用电器的第一个用户的平均服务时长从14.1年缩短到13年。同时,在2004年,57.6%的家用电器是因为出现产品缺陷而被替换。而该数据到2012年下降到55.6%。一个关键的事实是,这些电器中有近乎三分之一在他们被替代下来时,仍旧是可以使用的。
经观察,类似的趋势也已经显现在消费性电子产品上,以平板电视为例,2007年第一个用户的服务时长平均为5.7年,而该数据在2010年下降到4.4年。同样地,在2012年超过60%被淘汰下来的平板电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环境影响和报废
电器和电子设备产品的生产、市场投放、使用和报废对于我们的环境和气候都会产生影响。拥有更短使用周期和寿命的产品与拥有更长寿命的产品相比,会对我们的环境产生更大的压力。例如,以五年寿命的洗衣机来说,它比有二十年寿命的洗衣机所消耗的能源和对于全球变暖的影响要高出40%。
由于许多该品类中所调研的产品都被替换成一个更好的型号,该研究同时还深入研究了报废的不同类型:材料、功能、心理、经济,目的是为了描述其原因并确定一种应对策略。该报告没有确定针对制造商方面有关计划报废方面的证明,但是,报告显示制造商考虑了基于不同因素的产品的具体使用期,例如产品类型、目标消费者、消费者对于技术创新的预期、产品的使用场景和产品周期。
就像德国环境署主席Maria Krautzberger所概括的,本报告建议 “为了消费者和环境,一种表示某种电器使用小时的典型预期寿命的标签系统是可取的”。这个责任将落到制造商的肩膀上,但是消费者也不能完全从中摆脱出来——他们的责任在于确保当产品或设备被更新更好的功能性产品或设备所替代下来时,他们至少是作为现今很多城市已经实施的市政项目被捐赠、交换或租借出去的。
详情参见:
(来源:SGS 翻译:宁波贸服中心)
日本拟修订无线电设备法规有关条款
2016年5月3日,日本内务交通部发布G/TBT/N/JPN/527号通报,拟对无线电设备法规体系第四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原因是:
a)增加频道以满足日益增多的无线电频率的使用;
b)因为机器人的新应用,需拟定各种技术法规。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出后60天,批准和生效日期预计为2016年8月。
详情参见: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DDFDocuments/228569/q/G/TBTN16/JPN527.pdf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墨西哥家电产品新增EMP电磁现象测试要求
根据墨西哥标准NMX-J-521/1-ANCE-2012的要求,自2016年5月27日起,在该标准范围内的电器产品必须通过章节19.11.4.1-19.11.4.7的EMP电磁现象测试。
标准号:NMX-J-521/1-ANCE-2012
标准全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PART 1: GENERAL EQUIPMENT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一、标准范围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单相器具;
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其它家用电器或类似用途电器;
不作为家用,但对公众可能引起危险的电器产品,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二、标准要求摘录
标准规定:以上电器产品若带有通过电子断开获得断开位置的开关,或者带有处于待机状态开关的器具,或装有保护电子线路,都需要通过下列测试。这些试验需在器具的额定电压下进行,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或待机状态。
试验 | 参考标准 | 要求 |
静电放电试验 | IEC61000-4-2 | 4级测试适用 |
在相关辐射区进行试验 | IEC61000-4-3 | 3级测试适用 |
瞬时脉冲试验 | IEC61000-4-4 | |
电压浪涌试验 | IEC61000-4-5 | 在选定点上进行5个正脉冲,5个负脉冲试验 |
注入电流 | IEC61000-4-6 | 3级测试适用 |
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试验 | IEC61000-4-11 | |
电源信号试验 | IEC61000-4-13 | 2级测试水平适用 |
详情参见:
http://agc-cert.com/newsshow.php?cid=93&id=465
(来源:A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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